海南8月起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人员劳务实名制管理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现场人员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监管,促进劳务用工及建筑业的改革发展。
海南8月起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人员劳务实名制管理

据介绍,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促进企业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掌握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身份、培训、从业、工时、工资等信息,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发展。加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监管,促进企业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形式明确要求施工企业开展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对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并及时拨付;协调、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按规定开展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由施工企业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企业负责,分包企业服从配合总包企业开展实名制管理。

为尽快实现在建项目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海南省住建厅要求从81日起,已开工但剩余合同工期超过6个月的尚未竣工验收项目,新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新项目应在施工现场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其他未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项目应通过建立纸质实名制管理台账等方式开展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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